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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败了3.4%的同城经纪人
答:您好,房价是由几方面组成:购地成本、交纳给国家各项费用成本、建筑材料施工成本、开发商的利润组成。房价由开发商自行定。
答:您好,只要您在宜宾有房产,是可以迁回去。
答:您好,您双方带上双方身份证、产权证、赠与协议、资金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)直接去房地局办理。费用房地局收取手续费、工本费。大约几百元。
答:您好,您需提前去贷款银行预约提前还贷。需准备产权人的身份证、抵押贷款合同、还款资金。
答:您好: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,只要您符合条件,是可以申请的。建议您去当地的房产主管部门去咨询下。
答:您好,是否是契税是1%综合税2%。您仔细咨询下房地局的工作人员。
答:您好,您俩已经是夫妻了,加名与不加名字都是共同财产。您一定想加名字上,必须还完贷款后去房地局办理加名手续。
答:您好,建议您办理继承。
答:您好,您原来是一次性购买的住房,现贷款是按首套房计算。
答:您好,您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里面是否有转租条款,让双方合同没有约定。您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。并可与新租户协商让其终止租约。
答:您好,您只表达了是一家三代,没说清有几口人员。根据规定,每一申请户最多只能选择租赁一套廉租住房。廉租住房最小按照成居室供应。根据有关规定,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,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配租面积的1.5倍。例如,符合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二人家庭,原住房居住面积为12平方米。根据有关规定测算,该户的配租面积应为:(10-12/2)×2(配租人口)=8平方米(居住面积);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,可按照10平方米选房。故此,该家庭最小选房面积为居住面积10平方米,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居住面积12平方米。
答:您好,国家或地方政策出台,都会按政策出台日期开始执行,向您说的买房日期是2009年底购买,不会受影响。
答:您好,公积金是购房或房屋装修的专项资金,不能用于其他用途。
答:您好:您和您丈夫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您说已经提前还完贷款了,根据人民银行目前的政策是还完贷款需满5年,您再次购房按首付30%,按首套房标准。首付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。(如贷款还清未满5年按第二套房支付首付60%) 如果您的贷款还清已满5年,您丈夫与他父母的房与您贷款购房不冲突,建议您公公婆婆把产权份额全部赠与给您丈夫。
答:您好,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答:您好,建议您办理赠与,只需交手续费就可以了。
答:您好,长沙已经停止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了。现在推行的是货币补贴,条件与经济房一致。条件如下:长沙市户口(新迁入的户口需满5年以上)、未婚需满30周岁、已婚无年龄要求,必须夫妻双方是无房记录。方能申请
答:您好,只要对方同意产权是可以加上您的名字。
答:您好,财产夫妻双方各占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