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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败了3.6%的同城经纪人
答:妈妈死了,爸爸卧床不起,既然是说立遗嘱给二女儿,那么就是说,你还有其他的兄弟姊妹!你妈妈死了,你父亲无权私自离遗嘱,他只有权力把属于他的那个份额立遗嘱,你妈妈的那份,那么兄弟姊妹都是合法的继承人
答:要你公公当着所有直系亲属的面,立下字据,说明你们出资购买
答:按新的婚姻法,那么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,不属于那么共同财产,但如果婚后你和他一起供楼的话,你们之间就应该写份协议,说明是你们共同承受银行按揭,最好是提出来产权证后,到房地局添加共有人
答:1;现在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,如果是您儿子的名字,那就铁定是您儿子的 2;如果当时您父母决定把房产给您儿子的时候,立了字据,并且您父母双方都在字据上签字同意给您儿子,那您也没有必要担心,房产所有人可以决定属于他们名下的财产。 3;如果当时您父母只是口头答应把属于他们名下的房产给谁,而没有留下任何字据,那么,您父母过世后,您的兄弟姊妹都是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希望能给与您帮助
答:您好!中介公司帮你找客户承租您房子,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定金或房屋租金的那一刻起,中介服务就完成了,租客没履行一年合同,是租客的原因,你可以因为租客违约扣除押金,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和中介公司协商,看能不能本年内再次出租,不再收取中介服务费
答:您好!国内暂时还没有开征房产税,不要担心!至于以后会不会征收房产税,是政府的事,谁也不能掌控。反正有房子总比没有的好
答:其实,他们家人担心的是害怕你们卖了你老丈人的房子,重新购买门市房不登记你老丈人的户名,变为你们的房产。 如果,你们真打算卖了老丈人的老楼房,再以老丈人的名义买门市房,那么产权人是你老丈人,根本就不是你们夫妻的财产,你们万一离婚与这个房子没有关系,不存在财产分割。 问题是你们怎么打消他们家人的疑虑,让他们放心你们卖老楼房。
答:0731房地局政务网,个人业务--产权查询--输入产权证号码--产权人身份证号码,点确定,就可以了
答:房屋赠与的条件 是直系亲属。 办理赠与必须经得他儿子同意,如果他儿子同意签字赠与的话,只要带上你们各自的身份证,产权证,婚姻证明缴纳一个点的契税和产权证工本费。
答:产权证费是统一的,不分装修程度,工本费;120/本,有共有人+50元
答:你的户口还在征收所在地,婚姻存在期间拆迁(2007年),拆迁补偿应该有属于你的份额,你应该收集有关资料,提起诉讼,争取属于你的份额。
答:这个要看租赁合同上面有注明没有?一般的情况,租赁合同的财产清单只是提供给租户使用的,租赁合同上没有体现,就很难策清是谁的责任,毕竟,来小偷租户也有不可预料的
答:可以,产权内档可以注明所占比例。
答:已经过户了,就只能走法律程序,起诉他--得到父母养老的房子而不尽赡养责任,您提到房产过户给儿子,当时还进行了法律公证,这就是最有效的证据。 如果 该房产还没有过户,只做了房产公证给儿子,同样可以再到公证处说明情况,再次进行二次更正,请求上次公证作废。
答:可以,到你们居住的当地开出无住房证明,带上你们的身份证和户口本,你们可以到当地住房保障局提出申请,然后走申请程序。
答:这个比较难,只能走司法程序,父母提供足够的出资购房资料(比如;从银行打钱到开发商账户或原房东账户;及购房合同有父母签购房合同,而立儿子户名的情况;再有就是尽可能找当时的见证人)
答:我有点纳闷了,既然是协议,就应该是一式几份,作为乙方的您,是合同的主要成员之一,您手上应该有一份啊,为什么当初签订合同时,没有属于您的那份呢!!??附件--就是补充协议,也应该是甲乙双方,(有中介方的 就是三方签字认可)难道您没有签字认可!??
答:孩子7岁属未**人,未**人过户需指定法律监护人。 女方无权扣着属于共同财产的权证,她这属于无理,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答:房屋买卖肯定有双方协议的事项,一切按房屋购买合同办事,当初交付定金或给付全部房款,房东打出的收条,还在吗?房东不配合,走司法程序,购房合同和房东打出的收款收条就是最给力的证据